第六章 移动服务用车随行服务人员服务规范
第一条 礼仪规范
(一)服务人员应面带微笑,坐姿标准。
(二)当用户递上资料、证件时要双手轻轻接过。认证检验证件,返还用户,应将证件的正方朝向用户,双手递上。
(三)用户签名或填写漏项,应将资料正向摆放用户面前,用食指示意,其他四指自然合握,并快速将笔尖朝自己的方向把笔递给用户。
(四)受理过程,遇其他用户有事询问,应点头示意打招呼,同时请用户稍等,不应视而不见,要做到“接一、待二、招呼三” 。
第二条 规范用语
(一)受理业务前,应首先微笑询问用户:“您好,请问您需要办理什么业务?”。
(二)当用户办理业务,代用户填写资料,一边填写一边与用户确认;如遇不认识或看不清的字,应向用户说:“对不起,这个字我看不清楚。”得到回答,要表示谢意。
(三)业务受理结束,确认没有问题后,双手递还资料及证件:“这是您的证件,请您收好”。应主动询问用户:“您的业务已办好,还需要其他帮助吗?”。
(四)受理过程,需用户等待的,应提前讲明原因,并表示:“请您稍后”,在得到用户同意后尽快查询办理,返回时应讲:“让您久等了”。
(五)业务受理完毕后,提醒用户携带好随身物品,并致告别语:“您慢走,再见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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