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条 礼仪规范
(一)引导员为用户指引方向,应面带微笑。站姿应标准,右手臂自下而上从身前自然划过。手臂伸直,五指自然并拢,指示目标方向。身体略前倾,保持标准站姿。应答用户询问时,身体微微前倾,保持标准站姿。
(二)当用户递上资料、证件时要双手轻轻接过。认证检验证件,返还用户,应将证件的正方朝向用户,双手递上。
(三)用户签名或填写漏项,应将资料正向摆放用户面前,用食指示意,其他四指自然合握,并快速将笔尖朝自己的方向把笔递给用户。
(四)受理过程,遇其他用户有事询问,应点头示意打招呼,同时请用户稍等,不应视而不见,要做到“接一、待二、招呼三” 。
第二条 规范用语
(一)受理业务前,应首先微笑询问用户:“您好,请问您需要办理什么业务?”。
(二)当用户办理业务,代用户填写资料,一边填写一边与用户确认;如遇不认识或看不清的字,应向用户说:“对不起,这个字我看不清楚。”得到回答,要表示谢意。
(三)业务受理结束,确认没有问题后,双手递还资料及证件:“这是您的证件,请您收好”。应主动询问用户:“您的业务已办好,还需要其他帮助吗?”。
(四)受理过程,需用户等待的,应提前讲明原因,并表示:“请您稍后”,在得到用户同意后尽快查询办理,返回时应讲:“让您久等了”。
(五)业务受理完毕后,提醒用户携带好随身物品,并致告别语:“您慢走,再见”。
第三条 业务规范
(一)服务工作人员需提前十分钟到岗做好岗前准备,单据、书写工具有序摆放,杂物不外露。
(二)受理申请用热业务时,应主动向用户说明该项业务需用户提供的相关资料、办理业务流程、相关收费项目和标准。
(三)在规定的期限内受理的用热申请、方案答复时限:最长不超过7个工作日。若不能如期确定方案时,供热单位应向用户说明原因。
(三)服务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私自查看、更改用户档案资料、索要或接受用户馈赠。
(四)服务人员在为用户服务过程中,不得拨打和接听私人电话。严禁在工作岗位内吃东西、聊天儿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。